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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赔偿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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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受伤赔偿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怎么算

关于公司裁员的相关赔偿政策和规定如下所示:

对于符合合法裁员标准的情况:

1.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总年数乘以相应倍数的报酬为基准,进行经济补偿计算;若为六个个月至一年不满的期间,则经济补偿为一年的报酬;若是不满六个月的,则仅给予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当劳动者的月收入超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县级城市的公布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对其实施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根据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准,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3.所谓工资,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或劳动关系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

对于未经法律允许的裁员行为:

被非法裁员的员工如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具体而言,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金。

关于裁员的基本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如果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需裁减二十名以上人员或虽人数未达到二十名但占全体职工比例达到了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在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之后,将裁员计划向劳动行政部门汇报,在获得批准以后方可实施。

这些情况包括:

(1)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的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模式的调整结束后,仍然需要裁员的;

(4)由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赖的客观经济环境发生了显著改变,导致劳动合同难以履行下去。

2.在实施裁员措施时,应当优先保留以下人员:

(1)与本单位签署了长时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缔结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中没有其他劳动力并且有需要抚养的老年人或是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裁员后,若在六个月之内重新招聘人员,应先将裁减过的人员通知到位,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的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老板不赔偿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两种:

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地受伤赔偿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怎么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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