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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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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是怎么算的

劳动合同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构架中约定各自权利与义务之重要性文件。对于任何新设工作关系确实立,均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为保障。如有用人单位在自雇佣之日起满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未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则需按月给予该劳动者两倍于其原本应得工资的劳动报酬,谓之“双倍工资”。

然而,许多人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往往过于狭隘,误解为了“工资的双倍”,事实上,“双倍工资”所代表的含义不仅仅如此。这里的“双倍工资”,其实指的是劳动者在每个月经历的实际收入的双倍,即对于已经发放的薪资应进行相应的扣减后再计算。一旦产生此种情况并涉及诉讼,另一倍的请求通常会依照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精准的计算依据。当一份书面劳动合同时长超出法定期限,以符合“双倍赔偿”原则时,其公式为:

月平均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既定期限×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将承担的后果是什么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是怎么算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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