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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劳动者能随时辞职吗

来源:网络

一、试用期劳动者能随时辞职吗

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并非任意为之。

根据相关的劳动法规,劳动者需提前三天提出书面辞职请求方可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这一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表明劳动者有权自行决定是否离开用人单位而无需得到后者的批准。

然而,有一点需要注意,若是未能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便径直离职,可能会对后者部分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由此产生的后果应当由违约者即劳动者来承担。

若劳动者已经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在试用期结束前提出辞呈,通常情况下只需等待三天,即可从原职位正式解脱。

而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中的提前离职,应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将手头的工作详细交代清楚。

在此前提下,即便用人单位表示挽留,但只要劳动者坚持离职,用人单位便不得阻挠离开,同时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薪资待遇。

然而,如果在提交辞职信后,用人单位坚持不予放行的话,劳动者可以寻求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二、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不能低于多少

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不能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劳动者能随时辞职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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