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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伤保险人员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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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工伤保险人员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在未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进行工伤鉴定。

具体而言,执行该程序时需要预备以下重要材料:

(1)原始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其复印件;

(2)由合法医疗机构开具且符合病历管理规定的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的复印件或复制品;

(3)员工的身份证件以及社保卡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上文提及的其他材料之外所补充的额外资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没有工伤保险出了工伤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受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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