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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来源:网络

一、公司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应该这样办: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规定,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还需要额外的经济补偿,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终止劳动合同,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公司劳动合同签约三年如果中途辞职怎么办

公司劳动合同签约三年如果中途要辞职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期满后,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离职;如果是在试用期的,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交社保,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公司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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