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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点工资要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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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点工资要如何计算

加点工资的计算: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育儿假工资要如何算

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正常出勤的工资发放。

3岁以下的夫妇每年可享受总共10天的育儿假视为出勤。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产假和护理假的落实。不得降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基本工资,甚至解除芳动合同。

育儿假的规定有:

1、不得降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对于有1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在每班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情况下,每多生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哺乳时间和在单位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工伤要如何发工资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每个月发放一次工资。停工留薪期满,回去上班的,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确定伤残等级,停止发放工资,工伤职工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对于加点工资要如何计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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