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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违约金要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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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违约金要给吗

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未满服务期都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才需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以下情形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劳动者解除合同不必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2)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者所承担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时,需提交为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的发票以证明违约金的金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者在服务期离职违约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违约承担违约金时,根据服务期的年限按比例逐年递减,违约金=(专项培训费用总额÷服务年限)×未履行的服务年限。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应为“专业技术培训”,而非一般的“职业技能培训”。尽管现行法律尚未对“专业技术培训”作出明确规定,但从司法实践和经验的角度出发,法院一般会从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及培训周期等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2、用人单位应证明其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进行了专门的金钱支出即“培训费用”。该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3、服务期必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明确约定服务期的,虽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并支付了专项费用,也并不自然导致劳动者负有服务期义务。

4、违约金有上限且逐年分摊。在前三个要件都成立的情况下,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的条款才有效,但是违约金也是有上限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并根据服务期的年限逐年分摊。

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违约金要给吗?答案是不一定。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服务期的约定,但单位实际并未对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也未因此支付对应的费用,那么即使在服务期内劳动者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此时也不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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