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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网络

一、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标准是:工伤认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要支付职工残疾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要依职工具体伤残情况支付赔偿金额。员工在工伤医疗期间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两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相关的规定经向劳动者支付补偿。

二、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出现哪些情况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员工因工受伤单位在医疗期内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要在员工的医疗期结束之后为其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如果确实无法适应胜任的,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支付相应金额的赔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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