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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一定要赔偿吗?

来源:网络

一、不签劳动合同一定要赔偿吗?

员工的原因拒不签署劳动合同的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没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签劳动合同员工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

a.仲裁申请书2份;

b.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c.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

d.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没有劳动合同需准备以下证据: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用人单位拒绝签劳动合同有哪些解决方式?

1、要求补签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相关的法律,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

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本人去找新工作,不会耽误什么。

3、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本人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本人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如果是员工的个人问题不签署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及时签署劳动合同导致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那么只要员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就必须要按照相应的规定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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