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劳工

江西:企业年度工资增幅不得超过15%

来源:网络

    记者从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了解到,2004年工资指导标准已经出台,企业年度工资平均增幅不得超过15%。

    据劳动工资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工资指导线分基准线、上线和下线三个部分,各企业可以依据自身的效益情况,自主确定运行区间,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合理安排工资分配。经济效益好、工资利税率、劳动生产率高于或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当的企业,工资增长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运行,且年度工资平均不得超过15%。特别是烟草、盐业、电信、电力等垄断性行业工资增长要严格控制;工资水平较低、经济效益一般或政策性亏损的企业,工资增长在下线和基准线区间内运行,且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不得超过10%;经济效益差,和非政策性亏损企业,工资增长可在下线幅度内运行,但其支付给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另据悉,根据全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计今年全省财政收入322亿元,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7384元,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613元,增长6.3%。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