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劳工

工资支付中的操作要点有哪些

来源:网络

工资支付环节是用人单位用工管理中极易发生争议的环节,作为HR,把握一些操作细节是非常有必要的,以下是若悠网小编提出的10个操作要点,供参考!

一、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支付而非延后支付

实践中有些单位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延后支付工资,这属违法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每月从工资中扣损失赔偿金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四、银行代发工资的仍建议有员工签名的支付凭据(如工资条)

从法律风险角度考虑,即使银行代发工资,我仍建议有员工签名的支付凭据(如工资条),可以避免一些争议,这是实践经验。

五、建议建立加班审批制度

虽然加班审批制度不一定能够完全避免加班费争议,但从实践看,有其效果。比如,江苏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用人单位有明确的加班审批制度,劳动者仅以电子考勤记录主张存在加班事实的,不予支持。

六、劳动合同中合理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

关于加班费基数的约定,目前应该是多数地区都支持,但需注意:个别地区不支持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

七、工资条中建议列明加班工时、加班费数额并由员工签收

这个非常有必要,经验之谈,碰到加班费争议案件,如果用人单位证据有瑕疵,你就知道这样做的作用了。

八、考勤记录建议按月统计由员工签名确认并妥善保存

实践中多数企业均采用电子考勤方式,虽然快捷简单,但也存在举证方面的问题,员工手动确认虽然麻烦,但能够避免风险。

九、特殊情况报批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须经行政许可,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进行约定但未经行政许可的,实践中一般仍作为标准工时制处理。

十、法定节假日加班一般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