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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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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业务繁忙员工要加班也是常有的时期,面对公司要求员工加班的情况,在有加班补助的情况下大部分员工都愿意,毕竟谁会跟钱过不去呢。员工要加班当然是可以,那么,加班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若悠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加班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加班必须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只有因工作上的需要,单位才能要求劳动者加班。如果是单位领导或是劳动者的个人事务,不能用加班的名义来延长工作时间。

2、加班必须由用人单位征得劳动者同意。加班主要是一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的结果。用人单位不能不经过劳动者同意就单方面宣布加班;同样劳动者也不能不与单位协商就擅自加班,还向单位索要加班报酬。

3、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在计算每月的加班时间时,不仅要计算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也要把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都计算在内。

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给劳动者一定的工资报酬。

对于单位擅自要求员工加班的情况,员工一方面可以通过与单位交涉解决;一方面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的不合理做法。如果仍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建议咨询劳动法专业律师,并争取在纠纷发生60天内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加班费的标准

加班费,又称加班加点工资,是对劳动者延长工时的一种补偿方式。《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加班加点工资,其标准分别为: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点)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150%;2、周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即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200%;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即加班),支付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300%。

作为计算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正常工时工资,有日工资和小时工资两种。实行计时工资制的劳动者的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小时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员工加班了却没有拿到该有的加班工资,觉得不公平要维权应该要咨询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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