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劳工

关于不辞而别员工的处理建议

来源:网络

有些单位会出现一些不辞而别的员工。大多数单位认为,员工这样的行为对本单位也没有更多的影响,单位也不能强制要求员工来上班,因此对这样的情况也就不再追究,视为与员工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根据法律上的要求,在单位未予员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前(需有明确的书面文件),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根据以往的法院案例,单位甚至要向其支付部分工资。详情如何,请看华律小编在下文解释。

关于不辞而别员工的处理建议

因此在面对上述情况时,华律律师建议,单位应采取以下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书面通知该员工限期来单位上班,并在通知中注明,发出后几日内视为该员工收到此通知;

若该员工在书面通知后仍不前来上班,累计达到员工管理制度规定的无故旷工开除天数后,单位应再次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书面通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特快专递地址应以该员工入职时填写的个人资料地址(或劳动合同中填写的地址)为准。若单位未留有上述材料,也可按身份证上的地址进行邮寄;

单位在特快专递单中的文件内容一栏应注明所邮寄文件名称为“上班通知”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所涉及的书面通知应一式两份,邮寄一份,单位留存一份。快递单应与通知一并妥善保存;

单位考勤制度中应有明确规定,若员工旷工几日,单位可单方解除合同。

只有经过了上述程序,该员工才正式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避免了后期的纠纷。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