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劳工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执法责任

来源:网络

春节是万家团圆之际,很少有人在这个时刻关注被拐卖的儿童,只有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在默默承受着对子女的思念。然而今年的春节,一场通过微博的“网络打拐”风暴却在如火如荼地进行。2月8日,大年初六,在微博帮助下,丢了3年的孩子乐乐被找回来了,一系列的喜讯使微博打拐不断升温。

“2011年新春,社会各界开始关注拐卖儿童的问题。一些学者公开呼吁,开展解救拐卖儿童的社会行动。其实,早在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这一法律进行了修订。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社会上之所以仍然存在拐卖儿童的现象,根本原因就在于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死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教授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拐卖儿童犯罪行为之所以猖獗,根本原因就在于执法机关各自为政。

其实,近年来,不仅民间打拐的声势很大,各级公安机关也积极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例如,从2009年4月9日开始,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了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截至当年5月25日,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360起,解救被拐卖儿童447人。而这只是历次专项行动成果的一个缩影。打拐专项行动对于被拐儿童和父母无疑是个福音,但专项行动毕竟不是常态。“周期性开展的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行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由户籍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城市市容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联合采取行动,对未成年人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明确未成年人父母的监护责任,强化执法机关的保护责任。凡是发现未成年人从事不法活动的,立即登记注册,并且通知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凡是发现未成年人被挟持的,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救,并送到专门的机关加以看护。只有充分发挥执法机关的协调作用,才能有效地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

民间打拐固然重要,但关键是要充分发挥户籍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机关的作用,让他们在工作中重点关注有关儿童的信息,禁止利用儿童沿街乞讨,从源头切断拐卖儿童的流水线。

“当前在我国执法体系中存在两个死角:一个是户籍管理部门没有全面掌握未成年人的活动情况,对未成年人的管理实际上处于失控状态;一个是城市执法机关只负责打击成年人犯罪活动,对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盗窃行为的,一律罚款处理。这就使得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公开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责任,似乎是面面俱到。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许多领域、许多环节责任主体不清。法律应当突出执法机关的责任,利用现有的执法网络,建立一个保护未成年人的系统。”乔新生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执法机关特别是户籍管理机关和城市管理机关的责任。如果在本辖区内出现了拐卖儿童的犯罪现象,那么,户籍管理机关和城市管理机关的负责人应当承担首要的责任。如果在辖区内出现利用拐卖儿童从事乞讨、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城市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加以处理,并且对儿童采取强制保护措施。如果城市管理机关执法人员对拐卖儿童的行为充耳不闻、视而不见,致使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城市管理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活动中,应该强化行政执法机关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问题上,千万不能转移公众的视线,更不能以损害公民个人隐私为代价解救被拐卖儿童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