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劳工

精神病员工被公司辞退是否需要经济赔偿

来源:网络

某企业咨询:员工精神有问题,辞退需赔付经济赔偿金吗?公司一员工身体状况良好,近期,老婆与其离婚,被从家里赶了出来(此男系外地人,老婆为本地人)可能因为这件事情受到了刺激,近期经常在宿舍大吵大闹,还自己打110,在车间干活也有异常,经检查患有精神病。现在车间主任怕其在车间上班期间出事,打算把其辞退掉,请问这种情况需要赔偿吗?是按照一年一月这样吗?

解答:

关于患有精神病职工是否可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要具体分析而定。实际上此问题分成两部分。1、患有精神病员工是否可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解除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是否可解除劳动合同,要看员工的具体情况而定。

1、对于尚处在试用期内的员工

如果该员工是仍处于试用期的新员工,只要贵公司在招聘时有说明要求员工“身体健康”等,该员工患精神病,不符合贵司的录用条件,贵司可依《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只要按照退工流程办理退工即可。

2、对于已过试用期尚在合同期内的员工

如果该员工是正式员工,他在合同履行期内患精神病,与一般患非职业病一样,依法享有病休待遇,贵司需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长短一般依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3—24个月不等,具体参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满后,贵司可依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及《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合同解除的有关规定,根据该员工的治疗情况处理:

1)精神病员工在医疗期内已经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贵司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直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

2)精神病员工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贵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贵司可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依《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标准支付其经济补偿。

3)精神病员工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当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3-6个月的医疗补助。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