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劳工

农民工工伤赔偿索要艰难

来源:网络

在镇江打工的贵州农民杨政权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并导致右眼失明。其用工单位——金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竟想通过一次性支付他3500元的“私了”方式与其了结。后经镇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杨政权还应享受到的工伤待遇共计为88072元。但直到上个月,杨政权却不得不在领取到金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45000元后,自动放弃其他应得工伤待遇。与此同时,杨政权还要依据自己与律师签订的《风险代理合同》,支付承办律师13500元的代理费……

●不幸工伤

今年35岁的杨政权是个土家族汉子,家住贵州省江口县太平乡。2004年12月,他把孩子托付给家人后,带着妻子来到镇江新区一家私营企业:金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公司)打工,具体工作为拉钢丝,每个月平均工资800元。

2005年3月17日,杨政权在工作过程中不幸遭遇意外,一根被拉断的钢丝击伤了他的右眼。从事发第二天起杨政权住院治疗,到当年4月8日出院,其间的医疗费用由金盛公司支付。

●“私了”协议

出院后,金盛公司想迅速了结与杨政权之间的工伤问题。不久,公司就杨政权的误工、营养等费用与杨政权达成“私了”协议。双方在“私了”协议中约定:“杨政权同意由大港民调中心进行事后一次性处理,金盛公司也同意一次性补贴给杨政权误工、营养等费用3500元整,作为该事的最终了结。”

2005年4月10日,经我市大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正式签订协议书,该协议很快便履行完毕。

但不久,杨政权感觉自己的右眼看不见东西了,经医生诊断需再次手术。

2005年6月,杨政权就再次手术而与金盛公司进行协商,但双方因观点分歧太大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艰难索赔

杨政权听说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属于工伤,就找到我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因为杨政权身上没有多少钱,他便与承办律师签订了一份风险代理合同,双方约定除去案件代理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外,律师的代理费为杨政权实际索赔所得的20%。协议签订后,承办律师收取了杨政权预支的交通费用500元。

杨政权在律师的帮助下,按法定程序向镇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去年10月,经镇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杨政权为因工负伤。

今年1月11日,经镇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杨政权为伤残七级。杨政权支付了鉴定费用。

尽管杨政权担心他当初签订的那份一次性处理的“私了”协议,会让自己的工伤索赔“卡壳”,但在律师的帮助下,今年2月,杨政权以申诉人的身份,就工伤待遇问题向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