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劳工

试用期超期是否应赔偿工资损失

来源:网络

2015年4月,林某应聘至A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14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2000元/月。2015年11月份,林某通过朋友了解到,劳动合同期限不足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因此公司将试用期定为6个月明显违法,且试用期内的月工资比转正后少2400元,超期4个月,自己就少收入2400元。于是,他向公司领导提出补发工资2400元的要求,遭到拒绝后,他诉至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院审理后,支持了林某的请求。

【评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林某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依法不得超过2个月。同时,该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林某要求公司以其转正后2000元/月的工资标准,按照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即4个月,向自己支付赔偿金2400元是有法律依据的。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