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仅仅是普通证据公安机关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既然仅作为一种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不服的,自然不必向上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甚或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完全可以像对待其他证据一样
交通事故认定书仅仅是普通证据公安机关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既然仅作为一种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不服的,自然不必向上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甚或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完全可以像对待其他证据一样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对不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案件,从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就要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是,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案
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共有12种。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性质,证明死者体表伤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伤痕成伤机制为还原交通事故服务。解剖检验主
交通肇事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伤残鉴定的程序有哪些?怎么申请做伤残鉴定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交通肇事伤残鉴定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了解!交通肇事伤残鉴定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被害人身体伤残的时候一般需要去做一个伤残鉴定,我们都知道车祸容易导致人员的伤残,此时要对车祸进行处理,就必须要先对人员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那么车祸伤残鉴定去哪里做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这方面的知识,欢迎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
一、概念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的证据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都会起到关键的作用。要想法院支持你的请求,就必须提要相应的证据材料来证明支撑你的主张。一、诉讼证据、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二、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
一、复核的原因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复杂多样,以及交通警察专业素养和调查能力的差异,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也会出现偏差,可能会导致认定书的结论与真实情况不符,严重的可能会损害事故当事人的利益,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不利于当事人提起
一、提取前的准备工作1、对事故的痕迹物证进行测量和记录对已确定的事故痕迹物证,需要进行仔细勘验和测量。测量记录事故痕迹的位臵、长度、宽度、颜色、方向、数量等。2、对事故痕迹物证进行照相或录相对事故现场进行方位、概貌和重点部位照相后,要对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的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的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一、农村与城市区分标准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交通事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索赔对象、赔偿金额等问题是受害人最关心的问题。《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一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发布:2014-09-03实施:2014-09-032014年9月3日交运发(2014)186号公布并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公安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
发布:1984-08-02实施:1984-08-02目前,许多城市的道路建设和改造跟不上交通发展的需要,交通管理的方法和装备也很落后。因此,出现交通堵塞、秩序紊乱、事故增多的情况。希望各地区重视解决这个问题,要结合城市的规划与改造,进行统筹
发布:1992-02-26实施:1992-02-26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经国务院批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实施。为了加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是公安交通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公开、公正处理
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一九八六年十月七日发布)国发〔1986〕94号目前,我国的城乡道路标准低、质量差,人车混杂,交通管理又分别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机)部门负责,机构重叠,政出多门,互相扯皮。这种多头管理的体制,在城乡机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维护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收费公路,是指符合公路法和本条例
一、车损索赔流程1.车辆出险→2.取得交通队证明→3.填写出险单→4.保险员审核定损→5.送修理厂修理→6.保险公司赔付二、丢车索赔1.报案→2.等待三个月→3.开停驶证明→4.递交索赔单证→5.领赔款三、索赔手续
1、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
【交通事故鉴定】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指南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提醒大家要注意鉴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果大家不知道步骤的可以参阅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做到心中有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谓是很难理清的问题了,做伤残鉴定也不知道具体的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一类安全事故,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往往会造成当事人人身的损害,严重的会造成伤残,而出现伤残时就需要进行伤残的鉴定,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能再要医疗费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