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交通

开车撞到人前期医药费谁垫付

来源:网络

一、开车撞到人前期医药费谁垫付

发生车祸之时,关于前期医疗费用的垫付方式有三种可能性:

首先,伤者可以自我承担这些费用,同时务必保管好相关凭据用以日后谈及赔偿。

其次,保险公司作为法定的垫付方,同样享有先行垫付的权利。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当医疗费预计将超出交强险1.8万元的上限,且伤者负有责任时,可考虑申请保险公司垫付部分经费。

最后,协商垫付也是可行途径之一,双方可以就职责划分达成共识,如伤者先垫付,随后责任方予以相应赔偿。

总的来说,无论是伤者、肇事者还是保险公司,都有可能成为医疗费垫付的责任方,另外,也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分歧。

鉴于实际情况,许多肇事者会优先垫付医疗费(尤其是抢救费用),目的在于为伤者提供及时的治疗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开车撞人了全责要垫付医药费吗

开车撞人了全责可以垫付医药费,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可以垫付也可以不垫付。在发生交通事故当中,应该是由车主缴纳保险的车险公司来缴纳医药费;如果遇到情况比较紧急,受伤严重,车主也可以先行垫付医药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车撞到人前期医药费谁垫付”,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