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交通

醉驾复检要求是怎样的?

来源:网络

一、醉驾复检要求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出复议的。2,公安部有明确规定,如果不是因为鉴定单位违规操作等原因,个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不予采纳。所以不能提出重新鉴定。3,对鉴定结论肯定要告知并送到鉴定结论复印件,并由当事人签字的。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醉驾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

现行的刑法规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等行为的量刑标准。

2011年02月26,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醉驾列入犯罪行为。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复检的要求:

1,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出复议的。

2,公安部有明确规定,如果不是因为鉴定单位违规操作等原因,个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不予采纳。所以不能提出重新鉴定。

3,对鉴定结论肯定要告知并送到鉴定结论复印件,并由当事人签字的。

有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醉驾作为一个行政处罚,如果在没有明确规定的鉴定单位出现违规操作的的情况下,一般是不允许醉驾复检的,这也是为了保证司法和鉴定机构的权威性,减少了鉴定机关的工作量,节约社会资源用于更加重要的鉴定事项。

综上所述,对于醉驾检查结果出来后是会由当事人签字的,所以如果只是单纯的个人认为结论有异议的是不能提出复检要求的,除非是一些因为违规操作导致鉴定结论有影响的,那么才会采纳复检要求。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