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交通

前车强行并道后车追尾谁的责任

来源:网络

安全的驾驶环境是每一位车主,都遵守交通规定所营造的,要知道,要是1万个人里面有一个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那么就可能带来很严重的后果,现实中,很多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进行避免的。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前车强行并道后车追尾谁的责任

前车应负全部责任。这种情况属于不按规定借道或变更车道。

不按规定借道或变更车道依据具体情况可扣分可不扣分,罚款一般在300元以下,如引发交通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违章变道的形式:

1、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4、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公交专用车道、应急专用车道行驶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借道或变更车道的

6、驾驶机动车遇前方交通阻塞时,未依次停在路口外等候的

7、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或者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的

违章变道的不同情况罚款不同,在20~300元之间不等。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对于对于前方的车辆强行并道的,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前方车辆的主要责任,当然自己肯定会有一些次要责任,这个需要等交警来进行认定,交通事故可以最大限度的进行避免,就要求每一位车主,遵守交通规则。你可以咨询若悠网律师。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