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交通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集成

来源:网络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集成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1

什么叫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2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抢救伤者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移动现场的车辆和伤者时,应当先设法标明其位置,特别应当保护现场的痕迹。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3

民警勘查事故现场时,当事人应当做什么?

(1)办案民警勘察事故现场、制作事故现场图,要求你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签字时,你应当签字。如你对办案民警绘制的现场图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并在签字时注明;

(2)办案民警向你询问事故情况时,你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事实;

(3)办案民警因调查取证需要对你进行酒精、毒品测试时,你应当积极配合;即使你没有喝酒、吸毒,也应当接受测试;

(4)因抢救伤者的需要,办案民警指定你(车主或车辆单位)预付医药费的,你(车主或车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4

公安机关暂扣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有哪些规定?

(1)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暂扣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届时应当立即归还;

(2)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事故车辆,暂扣期限至事故处理结束为止。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5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程序(步骤)是怎样的?

普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按照以下法定程序处理:

(1)处置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2)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认定事故责任,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责任认定书》;

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依法给予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实施处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3)按照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依法对事故损害赔偿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6

公安机关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根据是什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7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哪几类?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8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能否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9

公安机关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1)轻微事故5日内;

(2)一般事故15日内;

(3)特大、重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10

办案人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公开哪些内容?

根据公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办案人员必须做到“六公开”:

(1)公开办案人员的身份;

(2)公开告知各当事人或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3)公开事故调查事实和证据,出示现场记录图、事故照片、检验鉴定结论等;

(4)公开事故责任认定依据和责任认定结论;

(5)公开处罚的依据和处罚决定;

(6)公开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和事故调解的规定。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11

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多少日?在此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调解几次?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在此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调解2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12

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未履行的,应该怎么办?

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满仍未达协议的,或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协议的,当事人可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调解终结书》或《调解书》向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13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的费用。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为河北律师事务所二十强之第六强、保定第一强、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佳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保定市法院对面:佳篷律师楼815室)、大学法学教师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非法律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其学子遍及公检法各部门,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提供一次服务,结识一位朋友。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0312-3107308(传)lianhuiyou@yahoo.com.cn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