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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区和律师建议

来源:网络

误区一:出了事故就立即报警

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有必要报警。

如果机动车之间出了交通事故,只有车损没有人员伤亡,最简单最省事最省钱的办法就是双方对事故责任(全责、同等或主次)达成一致后再报警让交警做记录,请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作为保险理赔的证据,然后再报双方保险公司到场拍照处理(保险理赔员会指导你到维修站拆检定损)。因为双方车辆都有交强险和车损险,车辆维修费损失都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赔偿。

这样做的好处是:

1、不必让交警把车拖走(十几天不能修车)。

2、不必给交警部门交拖车费、停车费和鉴定费(这些费用都得自己负担,保险不处理)。

3、你可以按自己的时间及时修车。

我相信大多数车主的时间都是宝贵的,这样做绝对可以给车主节省很多时间,为什么要去给自己添额外的麻烦和费用,也辛苦本来就忙碌的交警呢?

但是,如果你不幸遇上了“一根筋”的司机,他认为你可能骗他忽悠他,没办法,你就陪他走程序吧。

误区二:出了事故一定要分清责任大小

这是大多数车主,尤其是没有经验的车主所犯的通病。律师建议:

1、如果两车都只是轻微的车损,你们一定要友好协商,拍照后撤离现场以免堵塞交通或造成二次事故。因为你们的车辆都有交强险,轻微的车损(2000块钱以内)都是由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的。

无论是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只要自己有责任,那么自己投保的交强险都会赔偿对方的2000块钱以内的车损,何必为了主次责任的争执而浪费时间呢?

2、在此,我要特别提醒各位交通事故车主:如果你投保了交强险,那么你自己可能的赔偿支出并不是直接按照事故的主次责任按二八开或三七开或四六开承担的,而是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122000元(死亡伤残110000元、医疗费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内赔偿以后,不足的部分你再按比例自行承担或通过另外的商业第三者险承担。所以如果是一般的事故,你不必与对方纠缠谁是主要责任谁是次要责任。

3、如果你的机动车与行人(包括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撞,造成行人受伤害,你一定尽量不要与行人争吵,要敢于担责,及时报警并报保险公司。

只要你的车辆有交强险,那么对方在10000元之内的医疗费,都可以理赔,2000元之内的财产损失都可以理赔,110000元之内的死亡、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都可以理赔。而一般轻微的损伤,交强险足可以解决。你又何必与行人计较闹得双方都不愉快而给保险公司省钱呢?

如果你的车辆不仅有交强险,而且还有商业第三者险,那就更好了,那意味着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122000元的部分还可以按照责任比例(这时候是按责任大小的)获得理赔。

4、如果事故不是很大,为了省时间,事故一方可以单独承担责任,再找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另一方省下了时间和费用,可以给主动担责的一方以适当误工费等补偿以求平衡。(这种情形适用于双方都明理,而保险公司不会有明显异议的状况)

误区三:出了事故慌忙找关系。

许多车主出了事故后怕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不是积极配合交警调查而是通过各种渠道花不少钱去疏通交警的关系,这样做的意义不大。理由如下:

1、如果发生了死伤事故,而你又确实有责任,你就要勇于承担。有严重后果的事故,交警一般不会为了帮你减轻责任而改变事实,这样做的后果对他而言可能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因为大多数事实,是可以查清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复核或上访程序要求上级交警部门重新调查)。

2、你的车辆都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一般情况下的伤害事故都能够通过保险公司理赔。你为何要去花冤枉钱找交警的关系呢?(结果可能什么忙也给你帮不上,因为普通程序处理的事故不是一个交警说了算,而且有的交警是两头通吃,你怎么保证他不收对方的好处呢?)

3、假如你通过找关系确实减轻了自己的责任,最后的结果可能只是给你投保的保险公司省了钱,而你一分钱也不会省。

误区四:出了事故后逃逸(离开现场)。

有些无良车主发生事故后心存侥幸,开车逃逸,屡见不鲜。律师建议有这种倾向的车主要打消这种念头。因为:

1、你无法保证你永远不会被发现被抓回来。

你不能保证你撞车伤人时没有一个目击者;

你也不能保证发生事故的地方没有摄像头;

即使发生事故的地方没有摄像头,你也不能保证你逃逸的线路上没有摄像头;

只要你留下了哪怕是一点汽车车漆或碰撞碎片,你也可能被最终发现。

无处不在的电子摄像,先进的鉴定手段和网上追逃机制只会让你胆战心惊,日夜不宁。只要你到宾馆登记,你一定会被发现。

95%以上的逃逸者都无法逃脱被从重处罚的命运。

2、如果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律师对你的忠告第一是报警,第二是报警,第三还是报警。

如果人员伤势严重,你必须尽一切可能先抢救伤员。

如果人员确已死亡,你害怕被受害人家属围攻,你也一定先报110和120,绝对不能离开现场后只顾找家人找关系而不与警方取得任何联系。

报警后如果你离开了现场,你应第一时间立即到当地最近的公安部门(无论是派出所公安局还是交警中队大队支队都可以)说明情况。

如果你这样做了,你不但勇于承担了应该承担的责任,而且你一定会获得最轻的刑事处罚(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自首和抢救伤员一定会让你减轻处罚)。

3、如果你不逃逸,你的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一定会帮助你最好的赔偿受害者并获得对方谅解。

但如果你逃逸了,除了交强险的上限12.2万元的赔偿,你的更高数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5万、10万直到100万或者更多)将作废!这意味着高于12.2万元的所有医疗费和赔款都将由你赔付,这必将严重增加你个人和家庭的的赔偿负担。

如果对方伤害特别严重或死亡,你不但可能坐牢,而且你和你的家人都必将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并受到良心的持久谴责而不得安宁。

另外,律师建议:

如果你是肇事者,并有足够的赔偿能力,在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审判前,一定要尽最大努力足额赔偿受害人,并通过律师与受害人家属达成书面谅解协议,这样一定会有利于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的判决。

误区五、出了事故后不找律师找关系

这是很多事故当事人和司机的误区。

他们可能没有律师朋友或不认识律师、只认识熟人,或者认为找律师需要花不少钱。对这种情形,律师的建议是:

如果发生的事故你处理不了或处理不好,你一定要咨询或聘请律师,

而且一定要找有经验的处理过交通事故的律师,

他的专业知识、技术技巧和丰富经验可以帮助你用最快的时间和最少的费用达到最好的效果。

对于一个车主或司机来说,你的手机里保存一个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电话号码,永远是正确的选择。因为:

1、交通事故的处理有复杂的流程和技巧,没有经验的律师难以全面把握。

2、交通事故法规和地方规定多如牛毛,不但你无法掌握,没有经验的律师也难以掌握。

3、如果没有必要进入诉讼程序,律师的专业和技巧,律师的极强的沟通能力也能帮助你与对方迅速化解纠纷。

4、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无论是当原告还是被告,交通事故索赔或应诉都需要面临复杂的证据准备或证据质证,离开律师的帮助,你将难以完成。

即使你请律师帮你写了一份诉状或答辩状,复杂而专业的证据准备和法庭质证程序将令你无所适从或焦头烂额还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可能会令你遗漏索赔项目或增加赔偿支出。

5、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索赔均需要掌握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理赔的相关知识,非专业律师可能不熟悉。

6、当事人如果对事故认定结论不服,可能涉及到交通事故复核程序。复核程序的启动和应对需要专业的知识。

7、对农村户口性质的受害者的索赔,是否可以参照城镇户口的标准,具有复杂的事实条件和证据要求,非专业律师难以把握。

8、交通事故伤残者尤其需要知道的是:

(1)选择法定的、合适的鉴定机构将有利于准确的鉴定,专业律师对他们的情况最了解,最熟悉。

(2)一般当事人或司机甚至法院工作人员也只是委托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而常常忽略了其他项目的鉴定,这往往令受害者在不知不觉中遗漏了鉴定项目,进而遗漏和减少了索赔额。

(3)鉴定标准的选择也至关重要。如果你是单纯的交通事故,你可以按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进行鉴定,但如果符合条件,有经验的律师会帮助你按照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进行鉴定,从而获得更高的伤残等级和更高额度的赔偿。

9、涉及到乘客死亡或受伤(出租车或客运汽车灯)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将面临诉讼方案的合理选择,是选择侵权之诉还是客运合同之诉,赔偿结果将会差距很大。

10、遇到车辆与交通构筑物、路上障碍物或建筑物碰撞造成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将面临起诉对象的合理选择和复杂的侵权法律依据准备。

11、对于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受害者,肇事者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可能不得而知(除非交警部门告知),专业律师则可以帮助受害者立即制定合理有效的应对方案,获取合理的最大限度的赔偿。

简单的交通事故对当事人可能无所谓,但复杂的交通事故建议你一定要聘请律师解决。那部分律师费用对你来说一般是很值得的。是否有专业律师的协助,诉讼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将直接增加或减少你的索赔额度,而这些是非专业律师所难以掌握的。

有的资深律师可以接受风险代理,即收回赔偿款后按比例提成律师费,这样你可以减少前期支出。

总结:不找律师找关系,是最错误的选择,因为熟人可能无法帮助你解决法律技术问题和诉讼方案问题,从而直接导致你索赔大幅减少或支出大幅增加。

误区六:只要不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书就不生效

事实上,无论你签字与否,交通事故认定书都会有效。如果你对事故认定结论不服,律师建议你:按规定在收到认定书3日之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书面申请复核。

误区七:事故不论大小一律采取保全措施查封对方车辆

事故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后可能面临是否保全对方的车辆的情形。因为在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一般3—5天内,如果受害方不起诉,不申请保全对方的车辆,对方就可以把车辆提走。这时候有人会建议你申请保全对方车辆。这种做法不是完全正确的。律师建议:

1、如果事故不大,对方又比较理性地配合治疗,积极支付医疗费,你大可不必去保全他的车辆。因为他的交强险就足以赔付了。而采取保全措施需要提供担保财产(车辆或房产而且还需要查档),办理担保手续,比较麻烦。

2、如果对方不积极支付医疗费,为了给对方施压,你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3、如果事故较大,对方的交强险(122000元)不够赔付,而又没有其他保险,你也可以保全对方的车辆。

误区八:出了事故一定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营养费

事实上,如果事故受害者受伤轻微,没有构成伤残,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营养费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法院不会给予支持。只有经鉴定构成十级以上伤残,才有可能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只有有医生出具的需要特殊营养的诊断证明并附有购买相应营养品的发票,营养费才会获得支持。

误区九:出了事故,听凭120将伤员送往最近的医院

这是很多人的误区。

无论你是肇事司机还是受伤害者本人或亲属,为了受伤者获得正确、及时的治疗,建议你一定按照下面的建议去做。

首先判断他的具体伤情,如果不是危及生命急需抢救不能耽搁一分钟时间,一定要把他送往当地最专业的医院。120急救车虽然分属各家医院,但是并不是必须将患者送往自己的医院,而是应按照你的指示去做。如果你确信其他医院更好,一定坚持要求120配合你送往其他医院。

譬如他是骨折,你一定要将它送往骨科医院或综合性医院,你不要把他送到妇幼保健医院或口腔医院或传染病医院去,不是不相信他们,而是因为他们确实不够专业,但是为了赚取医疗费用,他们可能不让你转院治疗而把本来花较少的钱就能治好的病人弄得很惨。因为我不止一次亲身经历过受害者这样的遭遇:一个简单的很好治疗的小腿骨折,大夫竟然给他截肢了,而其中目的可能就是为了给他安装费用高昂的假肢。而如果在专业医院,这种情况是可能避免的。

误区十:听凭医生给患者植入钢钉

很多医生可能建议骨折患者做内固定手术,植入钢钉或用钢板固定骨折的部位。这不完全是正确的。

如果不是确有必要,请患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医生的手术建议提出合理的怀疑。因为:

简单、明显的骨折如肩胛部、四肢等,只要不是粉碎性骨折,能保守治疗(石膏固定、膏药等)就不要手术治疗。如果医生建议植入钢钉等固定手术,意味着必须也要进行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物,而这些都会增加痛苦和费用。进行内固定的钢钉等医疗产品往往都是价格比较昂贵的。有时医生的建议不是考虑用最好的方案将患者治疗好,而可能是什么方案最赚钱他就建议用什么方案。这时候,建议患者和家属不要完全听信医生的建议,也不要认为所有费用反正是对方出,花多少钱也无所谓。如果有这种心理,倒霉的不仅是对方,也可能是自己,而最高兴的就是医院了,他们很喜欢交通事故患者,可能就是这个原因。

误区十一:听凭医院给患者做全面的CT或磁共振检查

很多人喜欢做全面检查,这可能增加对身体的损害。建议你:

1、如果患者受伤的部位和伤情通过望、闻、问、切就能判断清楚,就不要任凭医生给他开具检查检验申请单。

2、如果患者的伤情通过简单的方法(譬如B超、彩超、透视或X射线)就能确定,就不要用更复杂的方法(CT或磁共振)。

3、如果没有明显的伤害,也不要自己任性或听凭医生建议做全身多部位的CT或磁共振,只做确有损害的部位即可。

因为,过多的医疗仪器检查,可能更多的损害患者的健康。而现实中这种例子每天都在医院发生着。原因你我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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