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交通

醉驾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来源:网络

醉驾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醉酒驾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死者家人将肇事者告上法院的同时,还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保险公司在肇事车辆投保的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拿着交强险“醉驾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拒赔。昨日记者获悉,日前,成都市中院对这起颇有争议的醉驾免责条款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最终维持了一审认定,未采纳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11万元。

【案例】

去年6月21日,被告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奥拓车,从高新西区迪康路口沿西芯大道向成都市区方向行驶。当行至西芯大道新航路口时,遇到杨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违反交通标志规定左转逆行,两车相撞,杨某当场死亡。经鉴定,乐某属醉酒驾车。事发后,警方认定杨某和乐某负事故同等责任。某保险公司为这辆奥拓车承保了交强险122000元。

事故发生后,死者的家属将肇事者告上法庭,同时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保险公司在肇事车辆投保的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死者家属的起诉,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保险赔偿责任,成为此案最大的争议焦点。被告称,既然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无论是谁的责任或过错,保险公司应按国家规定强制赔偿。而保险公司则称,根据国家规定,驾驶人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这在交强险合同条款中也有明确约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国家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仅就财产损失免责,对非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不予免除。此案中,原告诉请的损失为人身死亡损失,并非财产损失,所以保险公司不能免责。此外,虽然车主与保险公司签订了行业内部通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其中明确约定对驾驶人醉酒的不予赔偿,但这并未纳入保险条款“责任免除”的专章之内。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要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应有明确的提示或提醒,否则应视为无效,除非保险公司举证证明双方另有约定。

由此,法院一审认定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免责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11万元,乐某支付赔偿金19131元。

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市中院经过审理后,最终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