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交通

在未通车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来源:网络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往往会进行自首或逃逸两种方式。对于交通犯罪案件中,符合自首情节的往往判决较轻,而进行逃逸行为的往往会从重处罚。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在未通车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犯罪嫌疑人赵某,2014年6月11日6时55分许,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从北向南行驶至义井乡206国道施工路段。该施工路段两侧设有塑料挡板,有部分出入口未封闭,可以通车,但尚未验收。经鉴定其行车时速为40km/h--42km/h,此时为上学高峰期,该路段上有较多行人及车辆驾驶人。赵某明知可能发生事故,而疏忽大意,见其前方10.6米处迎面驶来一辆左拐弯的电动三轮车,后采取紧急制动,致使赵某驾驶的车辆车头与电动三轮车车身右侧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死者系许某,经尸体检验,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赵某积极救助伤者,主动报警,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二、行为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本文认为,赵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赵某明知可能发生事故,而疏忽大意,致使赵某驾驶的车辆车头与电动三轮车车身右侧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许某当场死亡,且发生事故的道路并未竣工验收,不属于公共道路,故赵某侵犯的是许某的生命权,而非道路公共秩序。所以赵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不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分:《刑法》第133条对交通肇事罪进行了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3条对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了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者主观方面都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客观方面,交通肇事罪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侵犯的法益为公共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而过失致人死亡罪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该罪所侵犯的法益为自然人的生命权。在本案中,案发所在的路段是否属于公共道路,成为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关键。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交管[2000]259号文件规定:对于未经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建公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道路交通事故。未经交工验收的道路,不属于公共道路。故在本案中赵某所侵犯的法益不是公共道路交通秩序、公共道路交通安全,他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本案中,赵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驶入未封闭且尚未验收206国道施工路段,赵某明知可能发生事故,而疏忽大意,与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许某当场死亡。赵某侵犯了许某的生命权,且主观为疏忽大意,属于过失,故赵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有交通事故逃逸情节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进行处置,并且依照法律对其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欢迎到若悠网。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