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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何时免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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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我国现行的有关交通事故的规定中,并没有特别的规定。但公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行为,作为民法上的一种侵权行为,应当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交通事故损害什么时候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损害何时免除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行为人可以免除承担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例如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是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的故意且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如果损害后果既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又有机动车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不能作为免责事由,只能按过失相抵的原则,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2、其他免责事由。我国现行的有关交通事故的规定中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是,公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行为作为民法上的一种侵权行为,应当适用《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有关侵权行为的法规中关于免责事由的规定,依据这些规定,免责事由还包括:

第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作为民事责任中过错责任的绝对免责事由,也适用于民事责任中的严格责任的免除,作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也不例外。对于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害,行为人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意外事故。对于意外事故,行为人虽然尽到了注意的义务仍然未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对此事故后果,行为人可以主张免责。如果受害人所受损失较大,可以公平原则由当事人分担损失。

第三,第三人过失或饲养的动物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于第三人的过失引起交通事故,作为行为人的一方,可以主张免责,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有过错的第三人承当赔偿责任。也可以首先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机动车一方在向受害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饲养的动物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的应由动物的饲养人和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作为行为人一方可以主张免责。如果该动物不是饲养的动物而是野生动物或者无法证明其是饲养的动物的,由受害人、行为人依公平原则分担损失。

第四,好意同乘,对好意同乘目前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已涉及此类问题,对此情况应区别对待,如果好意同乘者和驾驶人或所有人事先有免责情况的约定,或者交通事故是由对方车辆造成的,那么,车辆驾驶人、所有人可以免责。如果好意同乘者和驾驶人或所有人没有事先说明或约定,好意同乘不能作为驾驶人或所有人免责事由。理由是,作为驾驶人或所有人,同意他人搭乘,本身就负有安全地将他人送达目的地的义务,不得以无偿搭乘作为主张免责的事由。

二、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案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要做的。事实胜于雄辨,车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

2、发生交通事故后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

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3、交通事故理赔选择私了还是公了

最后提醒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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