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交通

车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提高

来源:网络

对交通肇事者的处罚越来越重了。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近日,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了《广东省公安机关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从2009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10年5月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有关赔偿项目的,均按该标准执行。据了解,该标准与去年相比普遍有所提高,驾车撞死人,今年的赔偿标准提高一成以上。

赔偿标准提高一成以上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民警介绍,今年赔偿计算标准普遍有所提高。

据了解,赔偿项目划分3个标准:深圳属于计划单列市,珠海和汕头属于经济特区,东莞属于一般地区。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是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消费支出以及各个行业的平均工资等相关数据作为参考。赔偿内容涉及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抚养费等。

今年,一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7699.3元/年提高到19732.86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5624元/年提高到6339.8元/年,两项标准分别提高11.4%和13.8%。也就是说,今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如果对我市的城镇居民造成人身损害,以20年计算,赔偿金额则至少增加4万元。

在东莞出事按“东莞标准”赔

同时,无论户籍在哪里,只要是在东莞发生的交通事故,就按东莞的标准来计算赔偿。如果外地居民拥有城镇户口,那么他的赔偿就按东莞城镇居民的标准来计算;如果是农村户口,那就按东莞农村居民的标准来计算赔偿。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将要付出更高的代价。为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一定要遵章驾驶,切莫违反交通法规。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