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交通

因他人过错导致车祸司机是否承担责任

来源:网络

案例:

2012年6月11日下午,楼小光在驾车途中,见邻居孙丽正在等车回家,便主动停车,好意让孙丽“搭便车”。途中,因刘辉酒驾突然闯入其车道,致使两车相撞,孙丽受伤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刘辉负事故全部责任,楼小光无责任。鉴于刘辉没有赔偿能力,孙丽家属遂要求楼小光赔偿损失。

评析:

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了孙丽家属要求楼小光赔偿的诉讼请求。过错是当事人承担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而本案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刘辉酒驾、突然闯入楼小光正常行驶的车道所致,即楼小光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孙丽家属只能向刘辉索赔。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