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交通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认定(要件):

1.必须发生在道路上:

道路:公路、城市道路、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桥梁、隧道、轮渡等道路附属设施。

非道路:矿区、厂区、林区、农场等单位自建不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机关、学校等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通道。(不属于交通事故)

2.必须由车辆造成的:(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

机动车:动力装置驱动、牵引的供人员乘用、运输物品、专项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如: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

非机动车:人力、蓄力驱动,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车轮椅,电动自行车等。

3.时间上:车辆运行过程中。

4.必须有损害后果

5.主观上:只能是过失、意外(双方均无过错)。

排除情形:

1.军用车辆野外演习中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害;

2.农机车辆在田野或场院中作业、往返作业区的途中轧死、轧死本单位参加劳动的人员。

3.汽车和汽车专用车辆在施工现场、厂矿、企业内部所发生的事故。

4.利用交通自杀、制造撞车事件。

5.机关、企业内部等交管部门无义务管理的情况下的轧死、伤事故。

6.道路、广场等临时作为集体游行、文化娱乐场所而发生的挤死、踩伤事故。

二、责任分担

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情形: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2.逃逸的;

3.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三、赔偿责任主体(赔偿义务人)

1.交通事故责任者——行政法概念

2.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民法上的概念,可能是如下人员:

①交通事故责任者

②车辆所有人

③其他对车辆由支配权的人

④取得运行利益的人

▲车主:车辆所有人(购车后办理车辆登记的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的人)

①实际车主与登记车主一致:

②实际车主与登记车主不一致:(如:未及时过户)

▲肇事者:

①车主与肇事者一致:

②车主与肇事者不一致:通常肇事者要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运行支配理论:

运行利益归属理论:

▲保险公司:

①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

对象: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限额: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规定:

有责任:死亡赔偿限额110000,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共计122000元。

无责任:死亡赔偿限额11000,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共计12100元。

特点:强制投保、强制承包、不以被保险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为前提。

效果:被保险人在该范围内的赔偿责任予以免除。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法定(法律直接规定)、独立请求权(可单独起诉保险公司)。

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条例》24条——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垫付后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抢救费用超过限额;

肇事车未参加交强险;

肇事后逃逸

③交强险免责事由:《条例》21条

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被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无证驾驶、酒驾、被保车辆被盗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强险限额内垫付抢救费,之后保险公司对致害人有追偿权。

④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

商业保险合同:5、10、20、30、50、100万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不同档次限额。(与交强险不冲突)

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仲裁诉讼费可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不超过30%责任限额)。

责任免除范围:

被保险人、本车驾驶人、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不论被保险人是否承担责任);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无证驾驶、驾驶证与车型不符、其他无有效驾驶证的。

专业机械、特种车无国家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

驾驶营业型客车的,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件;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使证件;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