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交通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前期准备工作之律师指导意见

来源:网络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前期准备工作之律师指导意见

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受伤住院后,无论伤者还是家属,都把注意力放到患者的伤情上,而对事后赔偿的工作想得很少,做的也很少。等到要去法院索赔时才发现,当初没有办好很多工作,致使索赔的工作难度加大。本律师在此给出一些建议,相信能够给索赔工作的当事人一些帮助。

1、应用拉杆袋,装取相关资料。

很多当事人找本律师时,都拿着一个超市装东西的塑料袋装医院及其他各种资料。里面的资料前一张后一张,有些摺皱不堪。找任何一份资料,都有可能将整个塑料袋内资料翻个遍,想捋个顺序出来,还真得费点劲。

本律师建议,伤者在住院期间,准备一个拉杆袋(塑料的,在文具店和超市文具柜台有售,1、2元钱一个),将医院的病例、医疗费票据及以后准备的材料按时间顺序码好,放入拉杆袋中,保证材料平平整整,一个不丢,想要什么,一下就能找到,免去证据杂乱无章,而有所缺失。

2、出院时,叮嘱医生在“住院日志”或“出院小结”中,添加“加强营养”和“需陪护”的医嘱。

患者出院时,医院都会给患者出具“住院小结”或“出院日志”,说明患者的伤情情况及治疗的过程,并在结尾部分给出医嘱。医嘱一般包括“不适随诊”“建议休息×××天/月”。建议休息多长时间是出院时间误工期的依据,出院时应和医生沟通休息期尽量长些。

另,叮嘱医生在医嘱中添加“加强营养”和“需护理”内容,如患者不叮嘱,医生往往不主动添加上述内容。加强营养,是计算出院期间营养费的法定依据;需护理,是计算出院期间护理人员误工费的法定依据。有这两份医嘱,会在法院多计算出很多赔偿金出来。应予以重视。

3、认真对待暂住证

患者构成伤残的情况下,如果是外地农村户口,关于伤残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是以农村居民基数还是以城镇居民计算的问题,二者差距甚大。

以十级伤残(一个成年被抚养人且没有其他抚养人)为例:

城镇居民的伤残赔偿金是72938元

农村居民的伤残赔偿金是32952元(与城镇差 39986元)

城镇居民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是48092元

农村居民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是23794元(与城镇差 24298元)

依据那个标准计算的一个重要的证据就是暂住证。暂住证中有“来京时间”和“服务处所”项,来京时间以伤者受伤时往前算一年以上为判断标准。该标准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住所的规定,即离开住所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在经常居住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会认定收入来源均以城镇务工为准,虽为农村户口,但以城镇居民的基数计算伤残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

准备人身损害索赔的当事人,应提前准备好暂住证。

很多工作无法一一论述,有些案件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律师在本文中,只是将一些比较普遍性的问题提醒当事人,期望对因人身损害而准备索赔的当事人提供些有益的帮助。如有疑问,请随时拨打手机咨询、沟通。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