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交通

交通事故评残标准之附则

来源:网络

5 附则

5.1遇有本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5.2受伤人员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者,评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的综合计算方法可参见附录B。

5.3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5.4本标准各等级间有关伤残程度的区分见附录C。本标准中“以上”、“以下”等均包括本数。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A.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

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A.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

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A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A.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

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A.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

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A.6 Ⅵ级伤残划分依据

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A.7 Ⅶ级伤残划分依据

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