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房屋所得增值部分如何分配离婚时房屋所得增值部分的分配: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一、离婚时房屋所得增值部分如何分配离婚时房屋所得增值部分的分配: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姻无效后可不可以要求赔偿婚姻无效后能要求赔偿。无效婚姻是一方过错造成的,无过错的一方当然可不可以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
一、夫妻双方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不是算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算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以下情况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
一、离婚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时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1.感情破裂;2.双方自愿离婚;3.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4.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6.一方被宣告失踪。
一、一方不愿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流程如下: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结婚证等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2、符合起诉条件的,
一、一方长期坐牢另一方是不是可以离婚离婚后一般不能重新分割财产,但有以下特殊情形: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
一、离婚冷静期可以提前离婚吗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经过三十天的法定离婚冷静期。但如果当事人通过诉讼离婚的,只要双方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即可判决离婚,无需离婚冷静期。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
一、异地离婚冷静期怎么办1、人在异地离婚冷静期是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来进行办理的。2、因为实际上在离婚冷静期限内,外地是不能够完成离婚的手续的。3、这人家是属于登记离婚的这样一种情况,所以是需要回到户籍
一、离婚要怎么取证婴儿哺乳期离婚,必须是女方同意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离婚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一、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能够申请离婚诉讼吗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可申请离婚诉讼,当事人一方以另一方患有精神疾病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经过调解,确认双方感情却以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一、离婚证外地可以补吗离婚证外地不可以补办。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一、离婚怎么起诉流程有什么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因素有哪些《民法典》规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因素有过错程度,精神收到损害的程度。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一、配偶患有精神病另一方是否能离婚配偶患有精神病另一方是是否能提出离婚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婚不能协商,应直接诉讼离婚。如果精神病人结婚之前的监护人同意与之离婚并协商一致,是否
一、在外地办离婚证要什么手续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
一、无效婚姻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
一、关于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有哪些无效婚姻的申请人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
一、二婚的子女能继承遗产吗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继父母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扶养关系,则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
一、复婚是否要带离婚证复婚要拿离婚证。因为需要离婚证来证明上一段婚姻关系已经结束。除了离婚证还需要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
一、继承的时间是从什么样的时候开始,有没有法律规定?继承的开始时间即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
一、遗嘱可不可以附条件首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其次,民事法律行为可不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
一、改嫁的儿媳能不能继承权改嫁儿媳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遗产分割的内容是哪些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
一、遗嘱可不可以是非法定继承人遗嘱可不可以是非法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
一、遗嘱执行人资格的要求有什么遗嘱执行人资格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或者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