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双方离婚后,物价上涨,原抚养费标准已无法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若悠网小编告诉您,法律规定,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离婚后子女
离婚后子女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双方离婚后,物价上涨,原抚养费标准已无法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若悠网小编告诉您,法律规定,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离婚后子女
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并没有血缘的关系,由于没有血缘上的羁绊,大部分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感情并不是那么的深厚,甚至可以用冷淡来进行形容。那么,继母是否具有抚养义务?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继母是否具有抚养义务?形成抚养关系就有抚养义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关系结构变得复杂,农村思想观念受到巨大的冲击特别是婚姻观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村离婚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离婚理由也有所变化,离婚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在1950年5月1日颁行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或者离婚双方的协议当中一旦确定子女的抚养关系,离异双方就必须遵守,不能随意变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离婚双方由于离婚后各自条件的变化,可能会对于孩子的抚养发生新的争执,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生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
未婚先育是当下年轻人的做法,但如果未婚的时候生下孩子没有结婚后,这个孩子的命运就悲惨了,孩子该由谁抚养,关于未婚生子的抚养费应该如何给?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关于未婚生子是否罚女方的问题。希望能对各位有所帮助。未婚先育是当下年轻人的做
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那么,有抚养权把孩子偷偷领走违法
对于夫妻双方不能避免因离婚而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产生的纠纷,那么就会在抚养法律依据有哪些;对于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是怎样规定,若悠网小编详细介绍下。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是怎样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
日前,“未婚妈妈”吴霞在网上发起众筹,为非婚生的孩子募集4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她的这一举动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认为“未婚妈妈”本属弱势群体,即使没有婚姻也应该享有生育的权利,另一方声音认为纵容“未婚生育”是对婚外情提供便利,不应该支持
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离婚孩子判决给谁《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
夫妻离婚虽然双方在法律上相互的义务和责任解除了,但是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却并没有因此而终止,那么,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呢?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按照以下情况处理: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
离婚,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对夫妻双方来说,尤其是对未成年孩子来说,是相当令人悲伤的。在我国,每年婚姻破裂的家庭数以万计,这会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从小处来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怎么判呢?孩子会判给谁呢?这一直是困扰大多数离婚时夫妻的问题。下
子女归女方抚养的要求离婚中,最无辜的可能便是孩子了。如果夫妻二人在离婚时尚无孩子,那么在处理时要省去很多顾虑和麻烦;如果离婚时已有子女,那么确定孩子有谁抚养以及抚养费如何支付就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中都是
1、父母必须抚养未成年子女吗?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推卸。父母必须抚养子女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对于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已经可以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则父母不再承担抚养的义务。而对于虽然已经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以下简称《意见》
关于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其变更子女抚养权手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接下来就由若悠网小编为您讲解如何变更子女抚养
子女归属争议在离婚案件中较为常见。子女抚养权归属争议产生的原因有两点:1、真心爱孩子,希望和孩子一起生活;2、为了得到房产或能分到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迫使对方让步。律师代理离婚诉讼过程中,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地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案情]2005年,廖某8岁时其父母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廖某随母亲生活,夫妻共同财产归廖某父亲的一半折抵廖某的抚养费用,即: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廖某母亲所有,廖某父亲不再支付廖某的抚养费用。2006年廖某母亲下岗,但廖某随其母依靠下岗补助和低
不可以,如果对方不及时支付抚养费,如协议离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判决或法院调解离婚,可持判决书或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探视子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
?多生育一个孩子,就会多占用社会的资源。资源是有限的,我们必须珍惜资源。所以我们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人生育孩子就需要交社会抚养费。下面就让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解读一下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方面的知识吧。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因地而异,差异很大。但全国有一
网友问题:我儿子与儿媳妇离异,不知道为什么,儿子也去向不明,可孩子却判给了儿媳妇,作为爷爷,我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律师回复:您不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除非孩子的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见《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
孩子未满周岁的离婚是如何处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依据我国计划生育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之间有遵守计划生育的义务,我国鼓励夫妻之间生育两个子女,但不能进行超生,超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深圳征收社会抚养费应考虑什么问题?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深圳征收社会抚养费应考虑哪
人身损害是指出现侵权行为或者故意伤害行为,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形,人身损害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就可能需要对被抚养人进行抚养,那么人身损害抚养费如何计算的?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人身损害抚养费计算依据人身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