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的情况是很常见的,现在生活中有一些情侣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生下小孩,因此按照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规定是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么未到法定年龄未婚生子男方需负法律责任吗?该如何缴纳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子的社会抚养费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
未婚生子的情况是很常见的,现在生活中有一些情侣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生下小孩,因此按照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规定是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么未到法定年龄未婚生子男方需负法律责任吗?该如何缴纳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子的社会抚养费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
关于同居当事人之间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比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但是也有部分是例外:相同之处在于:双方在同居前或是婚前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不同之处在于:1、同居生活期间为了
同居并非合法的婚姻,因而不受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单独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同居”的含义是指未婚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
同居证据的收集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2、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4、双方来
网友提问: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后未同居,离婚是否能要求返还彩礼?海口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
提问:你好,请问老年再婚面临各方压力,所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了非婚同居这种有别于传统婚姻的结合方式,约占到老年人再婚比例的50%。那么中国老年人非婚同居的情况是怎样的呢?丽江律师解答: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实施改革
(一)事实婚姻怎么处理?2001年12月24日颁发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包括:①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起诉时双方均符合
1、财产问题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
没有构成重婚罪的“包二奶”、姘居是婚姻法所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两种主要形式。“包二奶”、姘居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互相忠实的规定,侵害了合法配偶的权利。“包二奶”和姘居行为的性质与重婚相似,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包二奶”通常表现为有配偶的男性
同居关系析产问题:首先,明确一下什么叫同居。同居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构成有效的事实婚姻的两性结合。现实生活中,同居的人们越来越多,而同居后分手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也常常会困扰一部分人,特别是不掌握财产的一方,往往处于被
婚外同居,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立下字据承诺给付补偿金,字据被判无效简要案情2006年5月,杨云浩(化名)和薛维媛(化名)在一家舞厅跳舞时相识,经过短暂的交往两人便开始同居在一起。杨云浩和薛维媛的事后来被出差几个月回来的妻子李婷婷发现。杨云浩主
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的
对非法同居而要求“离婚”的处理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
同居在目前很流行,同居双方分手时财产如何分割成为人们关心的问题。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大概分为两大类:一、一般的同居关系1、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恋爱或者性伙伴关系。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
案情回放:2002年8月,宋某、李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03年6月,两人开始同居。2004年7月,两人对北房及西厢房进行了装修,2005年3月,又购买了一辆小客车。同年9月8日,双方登记结婚。2006年11月,两人开办了一家食品有限公司
从理论上讲,作为一种民事行为,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可分为婚内同居和非婚同居。非婚同居比较复杂,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非法同居关系的双方应作如下处理:1、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2、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
年纪大的人可能会累积了一定的财产,其财产在死后肯定是会给自己的子女等等进行继承。但是有些继承人却在老人年老之后不尽扶养义务,面对自己的孩子不赡养自己,一些人也觉得他们没有资格继承自己的遗产。若悠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一、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是
在离婚之后彼此的关系就会变得平淡,但是女方看到法律上有离婚扶养义务的存在,认为在离婚之后男方依然有扶养自己的义务。而男方觉得对方已经不是自己的妻子,再让自己区分扶养对方其实不合适。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离婚扶养义务有没有强制性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责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责任,如果责任人不履行抚养或者赡养责任的,权利人可以起诉义务人,并且请求法院强制执行,那么如何申请强制执行扶养费?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怎样申请强制执行扶
保险赔偿金的继承钱女士问:我朋友的丈夫投保了一份保险,后来在外地因与人打架受伤身亡。如今保险赔偿金7万元已经发下来了。但是在保险单上继承人栏处填写为“法定继承人”,他的妻子、女儿都没有工作,他的母亲有退休金,问:这笔7万元钱的保险赔偿金应如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有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解什么是遗赠抚养协议及遗赠抚养协议的特征,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和扶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
叶广胜为某村村民,老伴去世早,独自将两个儿子扶养成人。大儿子叶军高中毕业后,去南方打工并在当地结婚,与家中甚少来往。小儿子叶伟在家务农,结婚后与年事已高的父亲同住。考虑到大儿子经济条件较好,小儿子夫妇又如此孝顺,叶老汉于1995年写下一份遗
儿媳对婆婆是否有赡养的义务呢?也许你会说,当!然!那么,下面这起案件,恐怕会让您大吃一惊!最近,湖南道县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件:老人阳某和老伴,生有5个子女,因为家庭矛盾,他们的长子和长媳从2008年外出打工后,就再没赡养过老两口。20
离婚不离家指离婚后还住在家中,在一起住或者虽然不住在一起但是女方还是住在男方的房子里,也没有财产分割。无名,但是还是有实的一种关系。还以夫妻名义相处。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不离家的条款有效吗?1、什么是“离婚不离家”?顾名思义,即是离婚后没有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