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出庭应诉,亦不答辩;或干脆连法院传票亦不接收,此时应当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原告经常会收到法官的建议,希望原告能和被告和好,撤回起诉。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是否可以缺席判决?下面若悠网小编给你
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出庭应诉,亦不答辩;或干脆连法院传票亦不接收,此时应当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原告经常会收到法官的建议,希望原告能和被告和好,撤回起诉。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是否可以缺席判决?下面若悠网小编给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审判,但该法又规定有些案件的被告是必须要求到庭的,譬如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就要求双方必须到庭。这样法院在处理离婚时,一旦一方不愿意离婚,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将如何处理?可以以
公告离婚的途径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但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与下落不明的配偶离婚的,人民法院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允许。1、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法律事实。被告人下落
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就需要通过起诉来离婚。那么,离婚诉讼的流程是什么,在我国,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今天若悠网小编就告诉您,离婚诉讼主要包括原告起诉阶段、被告答辩阶段、开庭审理阶段、判决或调解结案。离婚诉讼的流程是什么,离
导读:诉讼离婚涉及到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离婚的当事人需要举证证明,那么离婚诉讼如何举证呢?若悠网小编从离婚诉讼有哪些证据以及需要收集什么证据来为您简单介绍离婚诉讼如何举证问题。离婚的证据
2011年8月13日《婚姻法解释三》实施以后,社会上即出现了“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等观点的总结,“鼓励彻底AA制”的《新婚姻法解释》也被网友戏谑成“乐了地产商、愁了丈母娘”。“独享婚前房”,成为了
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异后,孩子姓名的变更只要产生纠纷,必然影响到孩子与父母另一方的亲情,影响抚育费用的支出。解决纠纷是法律的终极目的,当所维护的权益发生冲突时,首先维护的应是物质上的权利,其次才是精神利益、人格权益。父母离异后,为了使未成人顺
是否为群众认可或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不应成为事实婚姻成立的要件,而应是认定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一个评价标准。就象一对要结婚的男女,婚姻登记机关给不给登记并不能影响他们之法律咨询:如果想第一次开庭就判离婚该怎么做?我朋友是内乡的,他想与妻子
离婚方式和离婚程序:一、协议离婚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双方去办理婚姻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对小孩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安排,最好有离
首先说明,这涉及到配偶权的问题。目前,配偶权在我国尚属一项存有争议的权利,立法上并未完全确立配偶权保护制度,但近几年配偶权保护问题日趋迫切,在司法实践中,有关配偶权的纠纷也逐渐增多。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越来越开始重视自己配偶权的
许多人关心精神损害到底应当怎样赔、赔多少?《解释》公布以后,对赔偿数额仍然没有一个“说法”,有人对此感到失望,认为《解释》仍然没有解决人们最迫切关心的问题,精神损害到底怎么赔仍然是一个未知数。我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是抚慰受害人的精神
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哪些证据呢?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
离婚诉讼,属变更之诉。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人提出的变更请求通常会涉及到三种民事法律关系,即夫妻关系、子女抚养关系、财产共有关系。我国《婚姻法》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因此从总体上说,原告应当对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婚外情是指男女双方在已有婚姻家庭之外而产生的感情,俗称偷情。通常表现为背着老婆(或丈夫)及家人在外面有了除婚配妻子(丈夫)之外的情人。婚外情一般处于隐蔽状态,是婚姻生活的定时炸弹,常引发复杂的社会问题。婚外情一般有两种发展方向:一种是发展为
来源:济南专业律师服务网作为作为长期代理离婚诉讼案件的律师,经常有当事人向我咨询,两个人已经没有夫妻感情了,怎么样才能尽快离婚?济南离婚律师安律师分析,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现在将两种途径分别做下介绍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出现一方当事人持已生效的债务纠纷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则主张该债务系伪造或者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究竟应如何认定债务的性质,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婚姻
婚姻是感情的升华形式,然而随着生活环境、经济环境、思想志趣的变化,人对感情的追求亦会随之改变。伴侣不可能十全十美,当人对伴侣的某一缺陷感到不满时,就容易对具备伴侣缺乏优点的异性产生猎奇的心理而步入“婚外情”。猎奇过后,一切如常,但在婚外恋的
解读:这是关于破产安置费用如何认定的相关规定,笔者个人认为同样适用“一次性买断工龄”款的分割。答: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但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夫妻婚姻存续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
摘要: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
当今社会,离婚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在离婚的背后,悄然兴起了财产争夺战。许多民事法官和律师都说,现在不少离婚官司都会存在一方怀疑另一方转移家庭财产、制造债务的问题。在婚姻处于破裂的边缘时,不少夫妻都会使出浑身解数,或者私自取出存单转投股市、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
【案情】李某与胡二妹在外打工,相识二年后,准备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因胡二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胡二妹携带自己与李某的结婚照片和家里的户口簿,以户口簿中的姐姐胡大妹的名义和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8年5月20日,李某因与胡二妹感情原因,难
肖建华(律师)四川成都联系电话:13198564573咨询肖建华(律师)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1年至2006年5月,四川思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22222001111880;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号:5
当事人在书写完离婚诉状后,如何判定该篇诉状的好与坏呢?在实践中,当事人书写的离婚诉状一般有三种类型:一呆板理智型;二感情宣泄型;三模板通用;一、呆板理智型离婚诉状【特征】:律师写的诉状一般都比较呆板,因为法律本身就是冷冰冰的条文。这样的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