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当事人去民政部门离婚时,民政部门对达成离婚协议的男女,一般都要求双方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后,才会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下面的情况: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本身没有异议
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当事人去民政部门离婚时,民政部门对达成离婚协议的男女,一般都要求双方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后,才会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下面的情况: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本身没有异议
协议离婚是指已婚男女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
【案情】几年前,冯某和她的前夫离婚了,冯某终于从几乎天天被拳打脚踢、像恶梦一样的婚姻中逃离了出来。考虑到自身的生存状况,所以冯某在协议离婚时,就放弃抚养她和前夫唯一孩子的权利,冯某的前夫也不要求冯某支付孩子的任何抚养费。可冯某万万没有想前夫
通过解除夫妻关系的,要求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民政部门不予办理。一般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不会存在遗漏问题,但是对财产的分割,确实容易遗漏。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能长期由一方掌管,另一方并不知晓;也可能存在对方故意隐瞒
近年来,随着率的不断升高,许多夫妻离婚时为争夺房产打得头破血流,为了解决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法对房产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相信很多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请大家详细阅读下文了解。一、
导读: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原告所有的房屋赠与自己子女,房子并没有办理产权变更,房子是否属于儿子?对这个问题有了争议。根据合同法,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本案中的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将房子赠给儿子,未变更产权,不具备限制行使任意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费等的书面协议。它不仅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必备材料,而且其内容也是确定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发生争议后,法院判决处理
作为所必须的材料之一,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协议书具有哪些约束力呢?这些内容,若悠网小编都为您整理出来,希望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够帮到您,欢迎大家浏览,谢谢。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当事人去民政部门离婚时,民政部门对达成离婚协议的男女,一般都
案例简介:黄志明与张晓英结婚时,黄志明对张晓英提出了要求,希望婚后两人实行AA制,张晓英同意。婚后,两人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双方约定:“夫妻双方原则上实行AA制:个人收益归个人所有,个人的物品也归个人使用;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双方各半承担
[案情]陈某某(女)和刘某某198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婚前刘某某有坐落在江西省金溪县桃源刘村四间平房,婚后双方将四间平房中的东首二间升建了楼上一层。2009年7月8日双方在金溪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双方现居住房屋归儿子所有。2010
有婚姻关系还跟第三者同居在一起的人,属于非法同居的关系,尽管有婚姻之实,但并没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所以是违法。当激情退却之后,两人感情不再也就分手了,会对共同拥有的财产等进行分配,若悠网小编找了非法同居离婚协议。甲方:高xx,1989年0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
涉外离婚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也是要按照我国规定的原则来进行。那么大家知道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具体有哪些吗?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很多夫妻为了挣钱,会离开家乡来到外地打工,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的,是可以离婚的。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异地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吗?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在外面不能办协议离婚
办理协议离婚所需证件资料有哪些?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出来了相关条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八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1、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不适于采用协议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
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的财产是夫妻个人的财产,这些财产的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以下由若悠网小编给大家介绍。
协议离婚抚养费可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可以。以下通过一个案例说明相关规定。案例分析谭女士与丈夫宋先生经人介绍结婚,由于两人都属于大龄青年,两家老人也催得紧,于是相处几个月后便结婚,婚后第二年就有了孩子。由于结婚仓促,加之孩子一岁多时宋先生工作
对于赠与,我国规定了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以及不能任意撤销的赠与。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能否适用法,这种赠与能否任意撤销?365为您揭晓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案情:李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独生子李乙由王某抚
离婚包括和法院判决离婚两种形式。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婚姻双方需就、财产分配等事项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果是判决离婚,则提起离婚的一方须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对于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二是,现在大多数年轻小夫妻都是独身子女,只要一言不合,第一反应就是离婚,夫妻双方好聚好散就协议离婚。那么大家知道在什么时候生效吗?现在就让若悠网小编来告诉你有关离婚协议书方面的常识吧。一、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虽签订
案情简介原告(男方)A。被告(女方)B。A、B于2002年5月10日登记结婚,2007年6月5日双方在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于当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约定:“一、A与B自愿离婚;二、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上海市金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时的必经程序,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必然会涉及到费用问题。那么,办理离婚登记有些费用呢?协议离婚有哪些费用呢?详情请阅读下文。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带身份证、户口、两本证、红色背景的2寸近照2张。每周一至周五到一方户
在不离婚的时候能分割财产吗?若悠网小编就为您整理出来,希望若悠网小编的整理能够帮到您,欢迎大家浏览,谢谢。不离婚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我和丈夫多年,我一直没有工作,主要在家做家务,我们靠丈夫的的收入生活,所以家里的共同财产一直都由丈夫保
离婚协议书男方: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生,现居住上海市浦东xxx路xxx弄x号xxx室,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女方: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现居住上海市浦东路弄号,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男、女双方于xxxx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