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的分割总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是知识产权收益以及企业产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据此,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但实际取得却在离婚之后的这部分知识产权性收益,也应为
婚姻财产的分割总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是知识产权收益以及企业产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据此,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但实际取得却在离婚之后的这部分知识产权性收益,也应为
【案情】唐某与杨某原系夫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中包括在虹桥公司的股份2.5股,股本金为15000元。2009年8月21日经荣昌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虹桥公司股份9000元(资证字第052号、资证字第120号)归杨某所有;
一、哪些离婚证据可被法院采纳在离婚诉讼中,可被法院采纳的五种证据有“保证书”、“道歉书”、嫖娼事件和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子女抚养部分仅体现协议双方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此不予审查或仅作浮浅之形式审查,故该部分未得国家公权力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应享有诉权,至于实体上能否胜诉则另当别论。所以,即使是在协议中已有过约定的财产,嗣后
关于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相关规定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财产分割的规定: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房屋拆迁补偿款,由于数额较大往往会成为离婚财产的焦点问题。面对高额补偿款的诱惑,特别是离婚后,很多朋友会问: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份吗,离婚后的房屋拆迁补偿怎么分,如何分割等一些列的问题。离婚后房屋补偿还有份吗?离婚后房屋补偿款有份怎么分?
首先,除平时应当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外,还必须注意收集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1)对房屋等不动产或其它需要进行所有权登记的财产,以及虽不要进行所有权登记但金额、价值大的财产,应将自己的名
近日,一对夫妻就离婚财产分割不均一事闹上法庭。2004年间,王强与张雪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后,因为两人距离较远,交通不便成了一直困扰两人的问题。为了方便与女友约会,2008年4月,王强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小轿车,首付支付了8万元,他将该
为了应对高房价,不少单位提出集资盖房。离婚集资房怎么分难倒了不少离婚的夫妻。离婚集资房归谁?如何分割呢?一一方名义买的集资房,另一方可以分割吗?不急,请听我慢慢道来。离婚集资房怎么分,离婚单位集资房如何分割?一、什么是集资房?集资房是指集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新修订的《婚姻法》,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在公平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离婚损害赔偿原则、经济帮助原则等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都有各自的局限性,各倾向保护某一方
离婚纠纷中按揭房产的处理怎么做第一种情形:婚前一方个人出资,按揭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婚后房屋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
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中,哪些属于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一)项规定的“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投资收益”?答:由于司法解释(二)对“投资收益”的概念并无明确界定,在诉讼中,对于当事人主张的所谓“投资收益”,应根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婚前房产证上有我公公、老公的名字,婚后我父母帮我付清贷款,房产证上又
(重庆晚报记者唐中明通讯员李慧玲)巫山县一对夫妻到主城买房,为省几万元税费协议离婚,男方净身出户,买了新房后两人又复婚。谁知后来夫妻关系拉爆又打起离婚官司。女方称新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男方则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昨日,巫山县法院披露该案称
婚后收益为共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予支
《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婚前购买的房地产归购买方所有,婚后购买的房地产归夫妻双方所有,原来结婚满8年变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规定已经取消。现实生活很复杂,根据婚姻法的原则规定,离婚当事人往往不知道如何分割房地产。其实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而言,婚姻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离婚作为附条件的,但法律未禁止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财产问题自愿达成某种协议。当事人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对这种财产分割协议的性质和效力,目前审判实务上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达与成熟,在夫妻财产分割中越来越多的涉及到其中一方在企业中的财产,夫妻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分割,因为不涉及到第三人权益,故处理起来相对简单。以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离婚时如何分割?面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各类情形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离婚后房屋分割主要分为公房的分割和产权房的分割两种。公房的分割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X先生是一位祖籍上海、经商多年的企业家,L女士是天津籍人,因在X先生的公司中任职而相识,后于2002年5月登记结婚。两人均是再婚,X先生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均已成年自立,L女士有一儿子,随他们共同生活。。2008年1月,L女士以婚后长期分
[案情简介]原告:周某,原XX石油分公司职工原告:文某,原XX石油分公司职工原告:覃某,原XX石油分公司职工被告:黄某,原XX石油分公司职工原、被告系原中国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X石油分公司职工。石油分公司改制时,根据上级公司改制分流方案的
离婚时共有房产未分割多年后要求处置获支持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离婚时未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13年后女方才起诉要求进行处置而引发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法院一审支持了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认定其对诉争房产有一半产权,并按双方
住房是婚前购买,又登记在一方名下,依照新婚姻法规定,这房子属于房产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产权权益属于他个人,受法律保护。离异的话,这房子产权属于房产登记方个人。婚姻法规定,自领取结婚证起,不管男女谁来还贷,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权益份额
近年来,夫妻一方在“婚外恋”的同时,将财物赠与“第三者”的事情屡见不鲜,引发的纠纷和诉讼也时有所见。但是,由于法律规定不明,法官考量差异,导致案件处理大相径庭。因此,对这类案件做一定分析,很有必要。为表述上的方便,笔者将此类案件统称为夫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