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纠纷可以缺席判决吗民诉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定了离婚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审理的原则。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缺席审理:(1)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
一、离婚纠纷可以缺席判决吗民诉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定了离婚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审理的原则。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缺席审理:(1)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
一、四川打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是怎样的?四川打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是按照财产的标的额一定的比例来进行收费。四川离婚一般请律师大概在5000元左右。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3000-10000人
一、各种遗嘱形式的效力顺序是怎样的遗嘱的效力顺序,具体如下: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
一、遗嘱中未分配遗产究竟怎么处理遗嘱没有涉及的部分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对遗嘱人所留的财产进行分配,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其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所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时,那
一、立遗嘱不给老伴儿遗产行吗不能。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此外,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
一、有哪些行为造成继承权丧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对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几类行为做出了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一、胎儿有权继承父亲遗产吗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不是独立的自然人,不能依据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般规定进行保护。但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民法典设立了胎儿利益特别保护制度,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
一、遗嘱能不能变更保险受益人遗嘱可以改变保险受益人。遗嘱人可以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
一、已经离婚的儿媳有继承权吗原则上,“儿媳”与“女婿”作为姻亲,并不能享有法定继承人资格。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适用转继承应该具备什么条件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是:1、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被转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3、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
一、房产继承怎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房产继承可能会收取几千元的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2、房地产价值
一、在离婚后儿媳有继承权吗原则上,“儿媳”与“女婿”作为姻亲,并不能享有法定继承人资格。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转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是:1、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被转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3、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
一、离婚后的儿媳妇有继承权吗原则上,“儿媳”与“女婿”作为姻亲,并不能享有法定继承人资格。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如何处理遗嘱没有涉及的部分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对遗嘱人所留的财产进行分配,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其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所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时,那么
一、财产继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财产继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遗产继承纠纷是自然人之间,就财产关系或者人身关系产生的一种民事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房屋继承纠纷。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
一、深圳离婚继承请律师一般多少钱?1、深圳继承权确认纠纷请律师一般3000元到10000万元左右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取律师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
一、自己起草的离婚协议有效吗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不一定有法律效力。首先,自己写离婚协议书要具备以下法定要件:1、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其次,
一、服刑期间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根据法律规定,丈夫因犯罪在服刑期间,妻子提出离婚的,子女的抚养权只能由具备监护能力的妻子抚养。丈夫服刑期满之后,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
一、离婚去民政局登记流程是什么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
一、离婚时拆迁房怎么分配?1、离婚时拆迁房可能需要协商后分割,也有可能无需分割。具体是否需要分割,与拆迁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关。拆迁房归属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即被拆迁之前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
一、离婚案件能不能缺席判决民诉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定了离婚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审理的原则。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缺席审理:(1)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
一、婚姻可撤销的情况包括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以下两种:(1)一方是受到胁迫而结婚的;(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离婚儿媳是否有继承权?原则上,“儿媳”与“女婿”作为姻亲,并不能享有法定继承人资格。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遗产分配不公平起诉谁?1、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赠人中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2、据此,如原告只起诉部分继承人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