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了孩子婚姻无效怎么处理?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究竟属于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仅笼统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被宣告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的,因此当
一、生了孩子婚姻无效怎么处理?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究竟属于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仅笼统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被宣告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的,因此当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具体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
一、如何多争取抚养费给孩子?举出证据证明孩子成长、受教育过程中需要更多的抚养费,平时注意保留孩子学费、医疗费、生活费用的票据。然后以孩子的名义到法院提起增加抚养费的诉讼。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
一、夫妻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理由有哪些?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不需要有特定理由,父母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具体判给哪一方是不确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一、同居关系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应如何处理?如果构成了同居关系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方式是: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双方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
一、孩子的探视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探视权不能强制执行,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
夫妻离婚后因为给孩子改名的问题产生矛盾,甚至需要诉至法院来解决问题,在实践中这类情况是比较常见的。有些女人离婚后再婚,想让小孩尽快融入重组家庭,于是想更改孩子姓名,让其随继父姓。而女方的前夫,要么坚决
一、离婚后女方出抚养费怎么办?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一、独生子女证遗失了怎么办?独生子女证遗失了可以补办,补办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审核,复印件
一、拖欠抚养费民事起诉的主体是谁?拖欠抚养费的起诉主体是子女。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一、农村屋立遗嘱公证要多少钱?农村屋立遗嘱公证可能需要几百元、也有可能需要几千元,具体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公证费用:《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第二条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
一、立遗嘱的年龄有法律规定吗?1、遗嘱订立有年龄限制,主要是年龄下限必须是年满18周岁或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对年龄没有上限规定,只要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一、继承的时效规定是怎样的?1、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
一、找律师写遗嘱需要多少费用律师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是参考案件标的额、案件难易程度、案件性质和律师的工作量而确定,且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
一、90岁老人放弃继承权怎么办理?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
一、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一定需要吗?不是,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通过意思表示,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只要作出明确的书面或者口头说明即可,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对该说明书进行公证。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
一、遗嘱的法律适用原则是什么?1、立遗嘱能力的法律适用立遗嘱资格也需要实现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即立遗嘱人是否具备通过遗嘱处分其财产的能力。关于立遗嘱能力的法律冲突,各国有不同规定,一般是由当事人属人法
一、大哥去世兄弟有权继承财产吗得根据具体案情判断。1、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属于我国法定继承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有继承权。但兄弟继承权受到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权的限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才到第二顺位继承人继
一、社保抚恤金安葬费能被继承吗?丧葬费和抚恤金不属于继承的遗产,不可以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
一、遗嘱执行人可以是妻子吗?遗嘱执行人可以是妻子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
一、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谁?遗产增加的部分归属于遗产的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具体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立遗嘱,立遗嘱就按遗嘱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是没有遗嘱,那么就直接按照法定来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那些人不能做遗嘱委托执行人?1、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做遗嘱委托执行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者也不能是遗嘱执行人。2、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一、户口有没有必要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要看具体情况。户口随着工作走时,在工作的当地可以享受到当地政府对当地人的政策,例如教育,医疗,公积金贷款等等福利,可以享受与当地人一样的待遇,如果在当地一直发展的
一、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再婚怎么办?1、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再婚有两种办法。一是回原籍地:持原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许可证,到户籍部门办理迁居许可证,办理时需要提供原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再到现在
一、离婚后户籍登记信息如何变更?离婚后户籍登记信息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派出所来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离婚后户口本上改成婚姻状况离婚,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