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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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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条件有哪些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条件有:

1.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4.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指定遗产由一人继承时有哪些条件

遗嘱指定遗产由一人继承时有如下条件:

1、遗嘱所指定的财产,属于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范围;

2、遗嘱人处分财产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思表示真实;

4、不违反法律规定;

5、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继承中有哪些遗嘱无效的情况?

继承中有以下几种遗嘱无效的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无效;

2、伪造的遗嘱,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擅自篡改遗嘱的,篡改部分无效;

4、遗嘱无效的其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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