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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出裁定是不是代表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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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继承出裁定是不是代表驳回

驳回,一般指的是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遗嘱继承出裁定不代表驳回。

原因是:首先,判决和裁定是两种不同的法院裁判种类。

裁定,是指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或审理后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个或多个书面或口头处理。

判决,是指法院经过审理后,对案件实体问题最终依法作出的一个书面处理结论。比如说,驳回诉讼请求,就适用“判决”法律文书。

换一句话说,判决法律文书,只解决案件实体问题,不解决程序问题;而裁定既解决案件实体问题,也解决案件程序问题。

所以说,遗嘱继承出裁定,不代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二、是先遗嘱继承还是先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遗嘱继承人能不是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人可以不是法定继承人。

遗嘱人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同时我国法律规定了遗嘱人还可以把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遗嘱继承出裁定是不是代表驳回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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