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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下达判决书后是否需要再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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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院下达判决书后不需要再办理离婚登记。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凭借此判决书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因此,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夫妻二人就不用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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