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婚姻

办理遗嘱见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网络

一、办理遗嘱见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委托人的委托手续;

2、委托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过程、或遗嘱原件;

3、如委托人提供遗嘱原件,律师应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调查事项为委托人提交给律师的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4、如委托人当时立遗嘱,律师要严格审查立遗嘱的过程、代书的人、两名见证人身份是否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亲属)立遗嘱人思维是否正常,是否有胁迫的情形等。审查立遗嘱人的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等;

5、律师见证当时立遗嘱也要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

二、哪些人可以做见证人?

除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须见证人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须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可以作为见证人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无利害关系。

2、不能充当见证人的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三、遗嘱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写好遗嘱以后不需要专门去做遗嘱见证,包括遗嘱公证都不是强制的。还有就是,在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中才需要有见证人,当事人自己写的遗嘱,不会因为没有见证人而不受法律保护。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