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婚姻

安置房能做遗嘱公证吗?

来源:网络

一、安置房能做遗嘱公证吗?

安置房可以书写遗嘱然后进行公证,但是必须要事先拿到房产证才可以,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二)提出公证申请

1、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资料审查;

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二、办理安置房房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1、房产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办将不被受理;

2、在准备材料时,协议书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签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证人员审查和修改后,再行签字;

3、当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时,积极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房产公证如何办理?

1、委托公证

委托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一般适用于垫资/担保业务或银行贷款、缴税、过户等所需的公证。

如果是已婚,委托公证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文本、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是未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未婚声明书和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信(份额公证)、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委托公证)、房产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文本、房屋买卖合同。

2、房产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公证是公证处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并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在继承房产或其他财产时需要用到。在咨询公证员后提供相关材料。

3、房产赠与公证

房产赠与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赠与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的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所需材料需要申请人自行咨询公证员。

4、房产遗嘱公证

房产遗嘱公证公证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遗嘱人设定遗嘱的当方面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所需具体材料需申请人自行咨询公证员。

5、份额公证(共有协议公证)

对于共同购买、房产约定份额的使用份额公证。一般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公证:如果房产不是按照均分(各50%),而是按照约定的份额。

对于安置房的遗嘱公证处理,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的,如果对遗嘱公证的具体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向公证部门咨询了解,特别是对于安置房的具体处理情况,必须符合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相关房地产政策,否则是不可以过户的。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