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婚姻

离婚财产保全的流程

来源:网络

房产过户以及财产保全问题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咨询】

一个朋友一年前和妻子离婚,法院下发了判决书,财产是协议分割的,因此判决书中未提及财产分割的问题,但是财产分割签了协议,双方签了字但是没有去公证,房子分给朋友,现金和车分给妻子,但今年房价上涨,他妻子想重新分割财产,已经向法院起诉,房产本上是朋友一个人的名字,请问现在朋友可以自己出售此房吗?没有财产判决书能够进行过户吗(北京昌平区),他妻子有权利对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吗?如果进行过财产保全,法院或者相关部门会通知朋友吗?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应对共同财产一并判决。如果当时双方对财产问题已经达成协议并已实际履行,一方不应当反悔。你朋友可以对其房产自行处理。其妻子起诉、保全也是可以的,但只是其行使诉权,并不直接影响你朋友的实体权利,他以证据可行抗辩。

【相关法律知识】

财产保全的解除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