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婚姻

夫妻近20年感情难抵财产诱惑,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

来源:网络

我们都知道“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但是很多夫妻的感情都因为金钱失色。金水区民政局彩虹婚姻社工表示,婚姻调解过程中,遇到了一位妻子病后提出离婚的中年男子,挑房子,还挑孩子,夫妻离婚的时候财产怎么分割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夫妻近20年感情难抵财产诱惑,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这对夫妇40多岁,结婚近20年,育有一儿一女,多年打拼让他们在郑州有了住房,还有门面房和一家小公司。原本让人羡慕的四口之家,却在几年前女方患病后遭遇婚姻危机:男方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对家人的关心也越来越少。女方怀疑老公有了外遇,但为了孩子,没有挑明。

不久前,男方提出离婚。面对调解,男方根本听不进去,急着办离婚,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也颇挑肥拣瘦,嚷着要门面房,理由是“女方不懂经营”。在儿女的抚养问题上,男方只愿抚养女儿……

眼看共同生活了近20年的男方薄情寡义,女方也不愿勉强,她答应抚养儿子,却不答应给男方门面房,而是把小公司给了男方。男方虽然不太满意,但还是催着女方办了离婚手续。

【法律解读】

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如没有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财产均归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转变(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3、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