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婚姻

用法律守护夕阳

来源:网络

“最美不过夕阳红”,老人将自己人生中最美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社会和家庭,在年老时,理应享受温馨又从容的晚年,得到全社会的尊敬和关爱。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老人晚年生活并不如意,在赡养、房屋、、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屡屡遭到侵犯,今天是重阳节,若悠网特此选取几个有代表性的案例,为老人维权提供借鉴。

案例一赡养难题

年逾七旬的刘大妈丈夫早逝,自己将三儿一女抚养成人。如今孩子们都已各自成家,小儿子婚后生活困难,刘大妈就将仅有的一套商品房过户给了小儿子,并与小儿子生活在一起,没想到,其他3个儿女认为她偏向小儿子,并以此为由不再给付老人赡养费。最终,刘大妈下决心将3个儿女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她的3个儿女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并共同承担刘大妈今后的医药费。

律师支招:勇于拿起法律“武器”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法律根据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规定的法定义务,是无条件的。不管父母是否有财产,是否分给子女财产,子女都应当依法赡养父母。没有分到家产,不能成为拒绝赡养的理由,更不能对父母讨价还价。

因此,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的权利,也有要求赡养人支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上述要求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去实现:

(1)有权要求赡养人所在单位出面调解,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赡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由当地政府负责民事调解的部门即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赡养人的刑事责任。

案例二房产纠纷

李大爷的儿子结婚后一直与他住在一起。一年前儿子买房缺钱,就让李大爷卖掉自己的房子帮他交购房款,并承诺买了大房子后把李大爷接过去一起住,还要尽好赡养义务。禁不住儿子的软磨硬泡,李大爷答应了儿子的要求。谁曾想儿子搬进新家后,却给李大爷在郊区租了简易平房,把他赶了出去,后来连房租也不交了。

伤心至极的李大爷为此与儿子对簿公堂,要求返还卖房款。法院最终支持了李大爷的诉讼请求。

律师支招:保护房产应以事前预防为主

(1)不要提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对自己私有财产的处置一定要慎重。老人可以通过等方式来处置自己的财产,以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2)不要在处理房子时不留后路。老人现在“以房养老”比较多,即通过公证把房子给了保姆、邻居或者亲戚,让他们照顾自己。然而,当这些人没有承担照顾的责任时,老人想要回房子又没了办法。因此老人做公证时要有一个附加条件,说明不承担照顾的责任就把房子收回来,这样就可以保护自己。

(3)不要为子女结婚买房出资而不留字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建议最好在出资前写下字据,或律师见证。

案例三再婚风波

今年63岁的苏阿姨和68岁的王教授在一次老年人聚会中认识,三年来从相识、相知到相恋,却一直没有走在一起。原因是王教授儿女的反对,儿女不仅担心苏阿姨对父亲的财产有所企图,还怕日后苏阿姨的子女与他们争遗产。女儿在得知两人准备后,一气之下跑到王教授家对两位老人进行谩骂和殴打,并砸烂家具,致使两位老人受伤住院。万般无耐之下,王教授打算与女儿对簿公堂。

律师支招:建议不妨实行“三不变”方案

(1)“双方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即再婚前财产属于谁的,再婚后仍然属于谁。(2)“双方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谁的婚前财产由谁的子女继承。(3)“双方亲子关系不变”。这样一来,老年人再婚中的以婚谋财的就少了,子女对已故老人的财产继承权也不会流失,双方赡养各自父母的纠纷也减少了。这种婚后矛盾婚前处理的办法,既避免了对子女既得利益的侵害,又避免了婚后与现配偶可能产生的矛盾。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