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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有哪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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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有哪些形式

小倩和阿强是一对恋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后,他们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小倩有份令人羡慕的事业,经营一家小店生意红火,年纪轻轻的她不仅漂亮可人,而且还有价值不菲的财产,远远超过阿强的身家。尽管双方拥有的财富较为悬殊,但小倩认为爱情并不以此为价码,她觉得阿强喜欢的是她这个人。阿强家境贫寒,工作也不如意,对于女友的财富他时常不经意地表露,他看中的是小倩人品,“爱情和财产无关”。当他们准备结婚时,小倩把消息告诉了闺中密友,朋友听了他们的浪漫的爱情故事后,建议小倩说:既然阿强如此爱你,并不是那种看中金钱的人,那你们不妨去做个财产公证。小倩听了觉得有道理,便把这个想法告诉了阿强,提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没想到一贯爽快的阿强含含糊糊,不再强调他那“爱情和财产无关”的论点。见阿强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小倩把这事还当了真,约好和阿强一起去公证处办理,阿强勉强地说让他回去准备准备。

父母一直不同意女儿的这门婚事,觉得女儿这么多年打拼真的很不容易,当小倩提出可以进行财产公证时,父母为了试探阿强对小倩是否真心,要他们在结婚前进行婚前财产约定,约定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不列为夫妻共同财产,小倩为了让父母心服,当即答应办理财产公证。见父母松了口,小倩十分开心,当即打电话给阿强,提出第二天去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阿强含糊地答应了。第二天,小倩按时来到公证处,阿强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守约,小倩打电话给他,他不接电话玩起了失踪,小倩一边咨询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事宜,一边不停地拨打阿强的电话,电话终于接通了,阿强在电话那头表示不想结婚了,就此提出了分手。这对情侣的婚事就在婚前财产约定公证面前告吹了,回过神来的小倩对公证员说:“是婚前财产公证保护了我的合法权益,使我没有上当受骗。”

老干部娶保姆,公证解烦恼

南京有位离休老干部,妻子去世后很是伤心,身体健康状况日渐衰退,由于是独自居住,他的生活料理也成了难题,于是家里请来了一位保姆。保姆阿秀是位普通农村妇女,来到老干部的家后把家里操持得井井有条,她还烧得一手好菜,让老干部渐渐有了胃口,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老干部了解到阿秀也是个苦命人,丈夫去世孩子尚未成家,她进城当保姆不仅是自立,而且还指望给孩子攒点钱。共同的遭遇让老干部渐渐生出对阿秀的爱怜来,阿秀除了照顾老干部的起居生活,还时常和他拉家常,让他忘却丧妻的痛苦,从失落的阴影中渐渐走了出来。很快,他们之间产生了感情,觉得彼此都离不开对方。一天,老干部终于捅破了窗户纸,阿秀听了他的表白后脸一红,算是默认了他的“提议”,不过想到自己来自农村,家境又比较困难,阿秀还是有些顾虑,担忧地对老干部说:你们家的孩子会同意吗?老干部坚定地表示,我在寻求自己的幸福,孩子们应当支持的,即便他们有想法,结婚是我们俩的事,你不要有顾虑。说完宽慰阿秀的话,老干部也说出了自己的担心:你比我年轻20岁,我还怕你不愿意呢,这事我不勉强你,你也可以和你的孩子们商量一下。阿秀害羞地说:这个事我自己能做主的。

阿秀的担忧还真的应验了。当老干部的子女得知父亲的打算后,反对老爸娶一个农村妇女,并婉转地说你都这么大年纪了,不一定非得再婚。老人明白,子女们担心的是自己的财产,他现在住的是一套较大户型的房子,自己有不少存款子女也都清楚,但自己的幸福要去追,子女的感受他也要顾及,老人家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回到家里,阿秀读懂了老干部的“表情”,默不作声地忙家务,想把那份感情埋藏起来。看到阿秀的苦涩表情,老干部又有些不忍心了,他觉得阿秀是个好女人,对自己的感情是真挚的,有什么话尽管可以和她挑明,于是把子女的顾虑说了出来。

经过一番长谈,他们有了个两全其美的方案,去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不仅能使阿秀生活有保障,而且也协调好老干部的家庭关系。说办就办,两人来到公证处说明来意,他们的爱情打动了公证员,经公证,双方约定老干部的房屋属男方的婚前财产,女方阿秀享有居住权和使用权直至其死亡,但阿秀不享有继承权。同时,他们还约定男方的部分存款归阿秀所有。见这一对恋人如释重负,公证员建议他们将公证的内容告知老干部的子女,以取得他们的谅解和支持。几天后,两位老人来领公证书时高兴地说,通过财产约定公证,子女已经对他们的结合改变了态度,老的小的都吃了定心丸,打消了彼此的顾虑和猜疑。老干部和阿秀领取了结婚证,和子女们重新和和睦睦地生活在了一起。

把我的全部,全都送给你

一对苦恋多年的恋人,大学毕业后携手共同创业,女友为男友的创业牺牲了自己的很多机会。在女友的默默支持下,男友创业成功,自己的公司经营得有声有色。男方考虑到新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始终归其个人所有,为了表明自己对女友的真心,也为了感谢女友多年为自己的默默奉献,在婚姻登记前夕,他特意带着女友来到公证处进行财产公证,把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给儿女,他们不孝咋办

一对老年夫妇膝下四个儿女,为了避免日后子女为房产发生纠纷,老两口想把名下的几间房产分给子女,又担心处理后如果晚辈不尽孝道,反使他们居无定所,两个老人一时拿不定主意,就来公证处咨询。

公证员针对他们的情况进行分析,一是通过赠与方式,二是通过遗嘱方式。如办理赠与合同,在公证后即可对房屋权属进行变更,“过户”给子女,如果老人子女日后与他们产生矛盾,不提供房屋给老人居住,或有其他损害老人利益的行为,老人的合法权益将难以保障。如通过遗嘱方式处分房产,遗嘱在老人去世后才生效,房屋必须自遗嘱生效后通过继承才能过户。老人有生之年,如果子女不孝,可以申请撤消公证遗嘱或对遗嘱进行修改,以制约子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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