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婚姻

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需哪些材料

来源:网络

夫妻离婚之后孩子给了女方,男方拥有探视权,可以定期的去看看孩子。但是有些女方却阻止男方探视孩子,总是在男方来探视孩子的时候将孩子给带走,让男方看不到孩子。这时候男方想要利用法律来维权。针对相关问题若悠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一、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需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

4、能够证实对方拒绝探视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法律通过这条规定,赋予探视权可被强制执行的效力。

如果探视权方遇到了抚养权方阻挠自己看孩子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争取自己的权益,收集对方阻挠自己看孩子的证据将来去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遇到了需要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情况,如果你需要找律师帮助你,可以在线咨询若悠网律师。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