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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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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孩子变更过来可以吗?

我离婚七年了,一个女儿个一直我带,但当时离婚协议上孩子的抚养权是男方的,我现在想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过来,并得到合理的抚养费,可以吗?

贺州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第1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按照你的情况,女儿一直由你带,所以男方未尽抚养义务,显然,你可以此为要求,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支付抚养费;或是双方协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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